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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证剑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民事业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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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证剑律师事务所吉林证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三年,是在吉林市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,后改为合伙律师事务所,是吉林省获得“AAA”信用等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,至今已有三十年的历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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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 刑 事 辨 护 C r i m i n a l D e f e n s e 行 政 案 件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v e C a s e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成 立 于 一 九 九 三 年 , 是 吉 林 市 第 一 家 成 立 的 合 作 制 律 师 事 务 所 , 后 改 为 合 伙 律 师 事 务 所 , 是 吉 林 省 首 批 获 得 “ A A A ” 信 用 等 级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之 一 , 至 今 已 有 三 十 年 的 历 史 。 本 所 一 直 秉 承 着 “ 正 义 、 高 效 、 专 业 、 务 实 ” 的 服 务 理 念 , 在 近 3 0 年 的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中 , 主 要 从 事 民 商 、 经 济 、 劳 动 人 事 纠 纷 等 领 域 的 诉 讼 和 非 讼 业 务 以 及 刑 事 辩 护 法 律 事 务 。 曾 先 后 接 受 近 百 家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聘 请 . . . . . . 了 解 详 细 + 律 师 团 队 L A W Y E R T E A M 董 仲 森 创 始 人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贾 伟 律 所 主 任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徐 顺 友 创 始 人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金 钰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律 师 团 队 L A W Y E R T E A M 董 仲 森 创 始 人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贾 伟 律 所 主 任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徐 顺 友 创 始 人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金 钰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董 立 军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李 思 怡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金 海 英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邹 国 义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立 即 咨 询 1 2 > 前 往 页 吉 林 证 剑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法 为 本 · 圣 道 之 剑 · 为 正 义 亮 剑 成 功 案 例 S U C C E S S C A S E 袭 警 不 批 捕 被 取 保 候 审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查 看 详 细 > 袭 警 不 批 捕 被 取 保 候 审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查 看 详 细 > 袭 警 不 批 捕 被 取 保 候 审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查 看 详 细 > 袭 警 不 批 捕 被 取 保 候 审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刘 某 因 为 酒 后 和 警 察 发 生 冲 突 , 涉 嫌 袭 警 罪 被 公 安 分 局 刑 事 拘 留 , 家 属 第 一 时 间 委 托 律 师 介 入 查 看 详 细 > 新 闻 动 态 N E W S 律 所 新 闻 多 年 诉 讼 经 验 , 为 您 的 权 益 保 驾 护 航 法 律 解 读 遇 到 法 律 问 题 , 立 即 咨 询 , 为 您 保 障 您 的 合 法 权 益 1 0 / 1 0 新 闻 动 态 吉 林 市 归 国 华 侨 联 合 会 法 律 服 务 站 揭 牌 仪 式 吉 林 市 归 国 华 侨 联 合 会 法 律 服 务 站 揭 牌 仪 式   。 出 席 人 员 有 : 侨 联 副 主 席 王 成 , 外 联 部 部 长 徐 立 刚 , 副 部 长 卜 德 刚 , 证 剑 律 师 所 贾 伟 主 任 , 证 剑 律 师 所 卢 佳 欢 律 师 , 证 剑 律 师 所 董 立 军 律 师 。 0 6 / 1 8 新 闻 动 态 证 剑 所 第 二 季 度 党 员 大 会 0 6 / 1 8 新 闻 动 态 2 0 2 4 年 证 剑 所 第 二 季 度 消 防 基 本 知 识 培 训 会 0 5 / 2 4 新 闻 动 态 5 月 1 9 日 证 剑 律 师 参 加 市 律 协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适 用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〉 合 同 编 通 则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 解 读 线 下 培 训 会 。 新 闻 动 态 N E W S 律 所 新 闻 多 年 诉 讼 经 验 , 为 您 的 权 益 保 驾 护 航 法 律 解 读 遇 到 法 律 问 题 , 立 即 咨 询 , 为 您 保 障 您 的 合 法 权 益 1 0 / 1 0 新 闻 动 态 吉 林 市 归 国 华 侨 联 合 会 法 律 服 务 站 揭 牌 仪 式 吉 林 市 归 国 华 侨 联 合 会 法 律 服 务 站 揭 牌 仪 式   。 出 席 人 员 有 : 侨 联 副 主 席 王 成 , 外 联 部 部 长 徐 立 刚 , 副 部 长 卜 德 刚 , 证 剑 律 师 所 贾 伟 主 任 , 证 剑 律 师 所 卢 佳 欢 律 师 , 证 剑 律 师 所 董 立 军 律 师 。 0 6 / 1 8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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